總工程師(技術負責人)
施工現場工程技術質量管理工作的組織和指揮者;主管項目技術質量部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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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編制項目施工計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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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項目施工組織設計(施工方案)的編制、審核、報審和實施,并負責施工組織設計的交底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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貫徹實施國家技術法規、規范、標準,組織工程項目的報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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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施工項目的圖紙會審和項目深化設計工作,并與甲方、設計院協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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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項目質量管理體系、環境管理體系、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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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項目竣工資料的整理、歸檔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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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施工項目機械、物資進場計劃的編制,材料的試驗、檢驗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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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項目科技創新工作,參與項目工程質量創優、安全文明工地、節約型工地、平安工地建設等創優組織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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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調查、分析和處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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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工程變更、洽商的洽談與管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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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及項目技術總結的編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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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施工規范、標準、圖集、企業標準、當地標準的培訓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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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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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受督導:項目經理(項目執行經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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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施督導:技術部人員、質量總監
(一)學識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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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中級職稱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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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獨立操作計算機完成本職工作,能熟練使用信息化辦公平臺,完成工作任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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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備一定的英語閱讀水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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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豐富的工程項目技術管理工作經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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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握公司項目技術管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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熟悉國家在工程技術方案的法律、法規、規范、標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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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工民建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;
(二)工作經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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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5年及以上項目技術管理工作經驗
(三)工作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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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良好的系統分析、組織、溝通能力和較強的文字、語言表達能力;
(四)心理品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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忠誠敬業,責任心強,細致嚴謹,富有團隊精神
(五)年齡及健康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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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體健康